人們常說,“垃圾是放錯地方的寶貴資源”。據了解,我國每年淘汰的舊電腦約2500萬臺,廣州每年淘汰的舊電腦數量約占全國的10%。有代表表示,如何處置快速增長的、日益龐大的電子廢棄物,眼光不能只是盯著拆解和資源化,而要有新思路。
市人大代表朱錦英提交的建議顯示,“再利用”有別于回收資源化,意指通過修復、翻新或再制造用戶淘汰或棄用產品,以延長產品使用周期,防止產品過早成為垃圾。
朱錦英稱,推進電子廢棄物再利用特別是公益再利用,是破解電子廢棄物處置難題的一條途徑。目前,電子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由環境保護部門負責,但電子廢棄物公益再利用的主管部門沒有具體明確,朱錦英建議政府應明確由一個職能部門來主管,“鑒于政府機構電子廢棄物處置屬于國有資產處置,而廢棄物公益性再利用屬于循環發展工作,建議由財政部門牽頭、工信部門協辦電子廢棄物公益性再利用工作?!?
據了解,廣州市已經有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了電子廢棄物公益再利用,但這些社會組織和企業作為公益再利用機構還很不健全、很不完善,公益再利用活動大多是自發的、分散的,也缺乏規范管理。朱錦英直言,目前政府對公益再利用組織機構缺乏必要的支持、激勵、引導和規范。其建議,應該由財政、工信部門牽頭有關社團、行業組織建立電子廢棄物公益性再利用團體,結合公益事業要求,將翻修翻新再利用的電子產品無償捐贈給貧困地區有需要的單位和城市里低收入人群,負責對政府機構報廢電子廢棄物進行再利用。